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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纪合同的效力

更新日期:2016/2/16 19:47:05     来源:www.3737580.com     浏览次数:640次

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行纪合同的委托物必须是有市场价格的商品。对于许多初次制定合同的的企业或个人而言,对中国行纪合同的相关知识还不甚了解,登尼特现对此作出以下简要说明。

行纪合同的表现形式
1、 口头形式。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。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
定特地合同形式的合同,均可采用口头形式。
2、 书面形式。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,这种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权
利义务记载清楚,便于履行,发生纠纷时荣誉举证和分清责任。行纪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。
3、其他形式。其他形式是指口头形式、书面形式以外的合同形式,一般是指行为推定形式。

行纪合同的效力
合同的效力,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,可分为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和合同对第三人的约束力。行纪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:
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:1、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,并将交易结果转给委托人。2、按照委托人指示办理行纪事务。3、妥善保管和处置委托物。
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:1、支付报酬。2、及时受领或处理委托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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