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地税局为全面掌握广州市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,完善和提高发票管理水平,堵塞税收征管漏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关于印发<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强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>的通知》(穗地税发〔2005〕52号)和《关于印发<2011年征管工作指引(第二期)>的通知》(穗地税征函〔2012〕第1号)的规定,决定从自2014年4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广州公司发票年检,具体工作方案如下:
广州公司发票年检范围
广州市范围内领用地税发票的纳税人。
广州公司发票年检内容
纳税人发票领购、开具、取得、入账、缴销以及相关纳税的情况。
广州公司发票年检时间
检查所属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。
广州公司发票年检流程
纳税人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、发票领购簿、已填写完整的《广州市地方税发票业户使用情况表》一式两份、库存空白发票、发票存根联、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及红字发票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,及需配合发票年检工作的其他相关材料到相应管理科(所)。
管理员完成广州公司发票年检工作后,纳税人持已完成的2011年度《广州市地方税发票业户使用情况表》至发票前台确认,发票发售窗口在业户领购内页上盖发票年检章。
对已使用省局网上办税系统的纳税人(包括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),应在网报系统按月填报发票使用数据(电子类发票除外),数据上传成功后,管理员应在大集中系统导入纳税人发票验销数据。请纳税人在办理年检工作前务必完成每个月份的数据填报工作。
《广州市地方税发票业户使用情况表》可在发票前台或者各区地方税务局网站→下载区→分局下载→发票系列下载。
自2012年6月1日起,业户购领发票需出示已完成的2011年度《广州市地方税发票业户使用情况表》(发票前台已在业户领购内页上盖发票年检章的除外)。
广州公司发票年检联系方式
广州日聪电话:86-20-87550061
广州日聪传真:86-20-85251755
广州日聪邮箱:gztannet@gmail.com
广州日聪网站:www.gztannet.com
广州日聪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40号丰兴广场C座2501-02单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