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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公司注册地址

更新日期:2020/6/19 12:17:35     来源:www.3737580.com     浏览次数:1003次

根据法律规定,公司注册地址通常是指公司的经营住所、业务领导部门或行政部门、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所在地为住所。在全国范围内包括南昌的公司在成立前应先择定其经营场所,在申请南昌当地公司注册登记时,须向南昌市所属登记机关提交住所证明,以证明将要注册的南昌公司对该住所享有使用权。

公司地址是公司章程中的须记载事项之一,如果未作记载,则有违公司存在的合法性,公司也不能合法注册成立。注册南昌公司在地址方面,具体要求提供租期至少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,以及房产证复印件,同时需要提供产权证明,如是住宅地址,则另需要提供《将住宅变经营性用房证明》;

公司的注册地址即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、真实,要么是产权房或是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。 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证明:
1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复印件;
2、国有土地《土地使用权证》复印件;
3、房管部门颁发的《房屋租赁许可证》复印件;
4、土管部门颁发的《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》复印件;
5、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,尚未领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土地使用权证》的,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《建筑施工许可证》复印件;
6、属新购买的房屋,尚未领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土地使用权证》的,则提供购房合同、发票、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;
7、属公管房,未取得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和《土地使用权证》的,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;
8、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,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,如产权属乡、镇政府所有,可由乡、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;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,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。

公司的住所系租借的,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,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:
1、属租赁的,提供房屋租赁协议(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,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企业);若属转租的,应提交转租协议(出租方为原承租方)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;
2、属母企业无偿提供给子企业使用的,提供母企业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;
3、房屋产权属股东所有,由股东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企业使用的,提供股东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。

财务外包服务电话:0791-88167837,或13657092859,QQ:2355725157@qq.com
集团网站:www.3737580.com 南昌网站www.nanchang-company.com
公司地址: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559号国家软件科技园6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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